各地级以上市黑臭水体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进一步指导并加快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6〕9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的通知》(粤建城〔2016〕260号),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运用,运用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