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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黄埔专项科技需求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10-16 10:48:56

各区内企业:

  为深入推动黄埔区与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促进中国科学院相关领域院属单位与我区企业合作,推动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到我区落地转化,支撑黄埔高质量发展。根据《黄埔区政府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共同设立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黄埔专项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现征集我区企业相关科技需求。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技术领域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五大领域。

  (二)填报原则

  1.具有较强产业带动性。科技需求应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补充完善我区现有相关产业链,推动我区相关产业升级。

  2.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性。科技需求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性。

  3.具有明确绩效目标。科技及成果需求须突出成果转化运用及产业化,须明确技术参数及产业化指标、实施时间(不超过两年)、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对中国科学院合作单位的条件要求等内容。科技需求实施完成后须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产业有明显带动作用。

  (三)填报单位要求

  1.填报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正式申报时证书有效),在黄埔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填报单位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能力和研发能力,上年度营业收入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并承诺保障项目的科研投入,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落地应用。每家企业限报1项科技需求,已有在研黄埔专项项目的企业不再申报。

  3.填报单位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四)项目资助及拨付方式

  每个立项项目专项支持额度为200-800万元,专项财政经费投入部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黄埔专项科技需求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8月7日前将盖公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表格发送至邮箱(shenhaijing@gdd.gov.cn),逾期提交的无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局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需求进行梳理凝练,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2024年度黄埔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黄埔专项科技需求表(空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