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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和街山下村等4个垃圾收集转运点升级改造、美化亮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创建时间:2024-07-22 18:03:04

项目概况
联和街山下村等4个垃圾收集转运点升级改造、美化亮化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2栋五楼代理部服务大厅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82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JCG-GC-20240718
2、项目名称:联和街山下村等4个垃圾收集转运点升级改造、美化亮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43442.1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9449.3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联和街山下村等4个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美化亮化工程,并对以上收集点使用380V电压,布局、安装相适应电力设备,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2栋五楼代理部服务大厅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2日上午9点30分(注:09:00 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2栋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二)如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陂新村东二街11栋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20-8362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名称: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2栋501室(部位:5楼整层)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8529135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