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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4-06-07 16:36:37

项目概况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CG-FW-20240528

项目名称: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6,972.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46,972.0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 1(项) 详见第二章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报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荔湾段)检验监测及CCTV管道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且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8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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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联系方式:020-81614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706-1707-1708-1709

联系方式:020-88529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8529135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